一、耕作方式與灌溉制度 嘉南水利會轄區,在民國六四年以前,係包括雲林地區濁水溪系之濁幹線系統, 民國六四年以後,濁水溪濁幹線系統已劃歸雲林農田水利會,目前轄區係包括嘉 義、台南縣市之曾文、烏山頭水庫灌區(包括併用水源區)、白河水庫灌區等一般 灌區,所謂曾文、烏山頭水庫灌區,其灌溉水源全部由曾文、烏山頭水庫供應,併 用區之灌溉水源則由原有獨立埤池供水之外,並由曾文、烏山頭水庫供應部份水 源,白河水庫及道將圳系統灌區等一般灌區,其水源則由烏山頭水庫以外之埤池 ,水庫或河川自行引水供灌,各灌區之耕作方式依地質,水源分為雙期作田、單期 作田、三年二作田、蔗作田、輪作田等。
雙期作田:年種植第一期及第二期作水稻各一作。
單期作田:年種植第二期作水稻及各春雜作各一作。
三年二作田:三年間種植第二期作水稻二作各春雜作各一作甘蔗一作蔗後雜
作一作。
蔗作田:三年間種植甘蔗及宿根甘蔗各一作雜作一作。
輪作田:每兩年種植水稻一作,其餘種植雜作。
各灌區之耕作方式,經配合作物種植日期及生育期間生理特性,均訂有灌溉日期 以利營運。
如另附曾文烏山頭水庫灌區耕作方式與灌溉制度標準圖。 二、水利小組營運 (一)水利小組之組織 :
為有限之水源,得在灌溉區域內各田坵施以適量、適時及有秩序之灌溉,將
整個區域以50公頃∼150公頃做為田間之灌溉單元,並稱之為水利小組。
該組織通常以埤圳為,單位如埤圳灌溉區域較大者得按支分線設數個小組,
目前本會轄區共有673小組,各小組置小組長一人,由該小組農民選舉產生,
下設若干水利班,班長由小組長遴選,並報由水利會核聘,負責農民共同執
行田間業務之推展。
(二)水利小組任務:
1.中小給排水路之維護管理及修補。
2.區域內之田間用水管理。
3.協助工程用地之處理。
4.區域內補給水路分水門之管理。
5.中小給水路或補給水路分水門之管理。
6.其他水利業務之委辦或交辦事項。